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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G237 线建瓯柳坑至北津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公示

国道 G237 线建瓯柳坑至北津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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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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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001

本招标项目于 2024年02月06日08时30分时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国道 G237 线建瓯柳坑至北津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人:******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街道柳坑村附近,顺接现状国道 G237 线三门大桥,与峰福铁路并行,后设桥梁下穿合福高铁,设建屏风隧道长2526米至高铁片区状元路,沿既有状元路、太师路布设,经瑶坪后下穿峰福铁路后接入现状国道 G237 线,沿老路拓宽改建,途经北坪、溪口,终于北津村。路线全长约 10.4 公里。同步建设相关配套市政设施。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 20 米。其中三门大桥至厦瓯污水处理公司段、屏风山隧道出口至下穿峰福铁路段兼具城市主干路功能,路基宽度 36 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本项目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1个,为国道 G237 线建瓯柳坑至北津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本次对本合同段进行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葛军(主任专家)、游奋强、陈淑荣、林忆、张德荣、萧大雄、吴凤炎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信用分

评标参数:最高投标限价(元):******  ;下浮率值抽取结果:第三区间(-3~0%)-2.5%

E值抽取结果:E1=0.17  E2=0.16;评标基准价为******元;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备注

******有限公司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要求报价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不合格

******有限公司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要求报价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不合格

******有限公司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要求报价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不合格

******有限责任公司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要求报价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不合格

******有限公司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要求报价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不合格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及证号:林明清 GJG******

投标人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企业AA    总监理工程师A

投标总报价:******.00

监理服务期:60个月  

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6个月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福建省普通国省道移交和接养工作细则(试行)》、《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国家和行业管理相关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公路铁路并行路段设计技术规范》(JT/T 1116-2017)19)、《公路与市政工程下穿高速铁路技术规程》(TB 10182-2017)、《公路与市政工程下穿高速铁路技术规程》(TB 10182-2017)。

5、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8日(根据闽发改法规〔******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瓯宁路14号

电话:0599-******

联系人:叶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政和县直街14号

电话:******

联系人:小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瓯市交通运输局

   址:福建省建瓯市金瓯街30号

   话:******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0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