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事务中心2025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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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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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协议专项管理经费 | 一、服务内容 委托单位按照需求方的需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周内,在承办片区组成一个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按需求方要求开展杨浦区医保定点机构服务协议履约考核工作。 工作内容: 1、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要求,开展对杨浦区医保定点机构服务协议考核工作,考核时间:2024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医保定点机构的医保基础管理、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医保信息系统管理、备查资料完善、基金使用规范等是否符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 2、委托单位自行准备检查工作所需的信息系统工具及相关服务器材设备。 二、团队建设要求 委托单位按照需求方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安排,应包含以下相关专业技术或工作经验人员:计算机信息技术,医学或医保,财务审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备从事所需相关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医疗保障稽核检查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道德良好,保密意识强,近3年来在工作中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计算机信息技术: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和一定的程序开发能力,具有数据分析知识和医保智能监控等相关工作经验。 (四)医学或医保: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医保政策,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有一定经验。 (五)财务审计: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从事审计或会计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 (六)其他甲乙双方确认的条件。 三、综合检查内容 综合检查内容依据为需求方提供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履约考核的内容。 四、经办服务区域及工作安排 (一)委托单位负责杨浦区医药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长护险机构。 (二)工作流程及安排 1、通知开展综合检查工作 需求方需提前发书面通知给受检查医疗机构,明确工作开展的时间,以及双方联系人和方式。 2、前期数据分析 前期需求方提供各接受检查机构的相关数据给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分析数据在现场检查工作中进行现场核实。 3、预约告知被检查单位现场检查时间 联系受检机构预约现场检查时间,并提供现场评定书面告知书。 4、现场检查留取材料及数据现场采样:现场检查环节,按要求交接现场评定所需资料的,并进行清点和签收。 5、后期数据整理,出具考核报告。 | ******.00 | 202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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