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标流程,提高采购(招标)项目的工作效率,确保采购(招标)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经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我局部分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期限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招标)代理事项根据委托采购(招标)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示、组织答疑及现场勘察,组织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发布中标(成交)公示、中标(成交)和未中标(未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答复质疑、投诉,解决纠纷以及与采购(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遴选细则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5年2月17日8:30-2月21日17:30。
(二)提交地点
******农村局财务股(昌黎县碣阳大街西段150号办公楼三楼308室)。
(三)遴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招标采购固定的从业人员并有执业资格和培训证书;
7.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四)遴选资料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组织招标所必备的硬件条件。
2.提供近三年工作业绩,2022年2月至今完成的采购(招标)代理项目,列出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的(2022年2月至今)用户满意度评价证明,列出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编写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包含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健全的服务保障措施。
(五)报送要求
纸质资料按照评分表(附件1)顺序进行编制,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拷入优盘。所有材料整理完毕(包括纸质材料及优盘,提供一份),装入一个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遴选评分标准
见附件1: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分表综合评分。
******农村局三楼会议室。(根据报名数量进行调整)
四、遴选结果公布
(一)遴选数量: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前5家作为拟备选单位。
******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度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唐建军
联系电话:******
******农村局
2025年2月17日